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物业管理办法-凯发平台k8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校园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物业管理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师生生活的顺利进行,营造安全、卫生、舒心的校园环境,根据省、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学校的所有建筑及其附属建筑物、公共设施、周边附属场地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由学校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对学校建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等。

第四条 物业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并由归口部门制定管理细则。

学生宿舍由学生工作处管理;消防、安保设施由安全保卫处管理;食堂、超市、经营场所由经营者管理;体育设施由基础教学部管理;其他公共建筑及附属物、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等由后勤管理处管理。

第五条 学校凡实行物业管理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物业管理监管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管领导小组,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为组长,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财务处、纪检处、资产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管领导小组代表学校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享有《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业主的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条 后勤管理处职责

(一)负责学校物业管理工作;监督物业服务情况;

(二)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建议,受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事宜;

(三)制订《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组织相关部门及师生定期对物业管理进行考核;

(四)协调维修工作,监督和检查物业的维修和保养情况;

)负责物业管理费用的办理、支付;

)负责制定、修改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安全保卫处职责

履行指导、监督消防安全和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方面的工作,协助后勤管理处处理区域内违反学校规定、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事宜,配备消防器材,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协助国家公安机关为安全事故提供法律和事实依据。

第九条 学生工作处职责

代表学生履行对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管职责,协助处理学生公寓室内维修等有关事宜,参与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定期考核。

第十条 各楼宇使用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对物业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第十 从事物业管理与服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 物业委托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 物业委托单位享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管理权利。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委托单位做好相关区域物业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物业的使用

第十 物业属学校公共资源,除学校统一分配或规定,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学校物业。

第十 物业使用人不得将资源转租、转借。

第十 物业使用人必须遵守学校和后勤管理处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物业整洁。管理区域禁止饲养宠物、家禽,禁止不经批准随意设立各类永久性的设施。宣传广告、宣传横幅等必须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并到后勤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张贴、悬挂。未经批准或未办理相关手续张贴悬挂的广告横幅,后勤管理处有权根据学校规定对其进行撤除、清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 除学校统一规划的商业经营网点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从事经营活动;宣传或公益性的临时摊点,须经后勤管理处书面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勤管理处有权根据学校规定对违规活动进行撤除、清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十 负责对校园各幢楼宇、学生动感活动中心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第十负责校园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十条负责专家公寓楼的卫生保洁工作;

负责做好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负责做好南北校园、锡澄校区各楼宇、教室、宿舍、实训楼等项目维修;

负责校领导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报告厅及各教室走道、厕所等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

完成学校大型活动交给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保洁管理要求

(一)各楼宇保洁要求

1、每日早晨7:30之前做完行政楼校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接待室、会议室、教室走道保洁2次,报告厅会前会后各保洁1次。

2、按要求做到每日清扫两次;大厅及过道门窗玻璃每周擦拭2次。

3、负责做好学生动感活动中心、篮球场、运动场、卫生间及走道等各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同时做好观礼台日常维护清扫工作,不得有纸削、食物垃圾等。

4、每日负责各楼层垃圾清运工作,垃圾要实行袋装化并运至规定地点存放,垃圾沿途不得抛洒。

5、保证走廊、楼梯、栏杆、墙壁、门窗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无灰尘,无蜘蛛网;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等应定期擦拭;厕所无污垢、无异味。

6、确保各楼宇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完好使用;发现未关闭无人使用的水龙头,要及时关闭,各楼道及其他公共区域照明灯按要求及时开关,坚决杜绝“跑、冒、滴、漏”及“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生。

7、负责学校专家公寓楼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

8、各楼宇内公共区域不得摆放个人物品,如自行车等。

(二)校园保洁要求

1、校园环境(楼宇外区域)应保持整洁,及时清扫,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窨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

3、校内垃圾应日产日清,保持无蛆、无蝇,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四壁清洁,周围地面无污渍和杂物。

4、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晨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

5、做好周边环境(楼宇与周围道路与路之间)景观沟、池、等维护保洁工作。

6、监督施工单位不得在道路、地面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7、应及时清理校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

维修服务要求

(一)有严格的维修和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维修人员,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建立报修档案。

(二)负责学生宿舍区的维修,维修范围内单件材料费300元以内小型项目的维修(土建除外),300元以上需上报后勤管理处维修。

(三)在合同维修范围内接到报修后立即做出反应,报修承接后1日内修复,若不能及时修复的,要有处理措施,并对使用人作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

(四)做好宿舍内生活设施设备重点维修维护工作。

(五)公共部位的照明、安全指示灯和应急灯具确保完好无损。

(六) 超出维修范围的,应报后勤管理处进行维修,物业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七)做好接报记录、维修记录、回访记录和养护记录。

绿化管理要求

(一)树木及草坪存活率不低于98%。

(二)草坪保证每年修剪2-3次,修剪后留6-8公分左右的长度,灌木每年适时整形修剪至少1次。

(三)草坪内常年清除杂草,树下无大面积杂草,每年适时除杂草四遍以上,保证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每平方米杂草单株数不超过10%。

(四)绿篱每季修剪,保证基本平齐度,薪芽枝不超过基准平齐线6厘米,长势旺盛季节增加修剪次数。

(五)修剪后无枯枝,萌蘖,行道树的主干萌蘖不长于10厘米,必须及时清除。

(六)养护中发现的死树必须清除,清除后及时补种,原有枯树根桩要及时清除。

(七)绿篱树木除虫每年不少于二次,发现虫害增加喷药次数,保证每棵树病树受虫咬食枝叶面积不超过30%,整体树木绿篱受害少于1% 。

(八)干旱、高温季节基本保持有效供水;雨季保证树木草坪无淹死,大面积草坪有排水沟。

(九)旱季绿地表裂缝大于2厘米时,必须灌溉。

(十)冬季对当年的种植的树木做好防冻保暖。

(十一)发生病虫害时及时灭治,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冬季对树木(除绿篱、松树等)做好防虫越冬工作,涂生石灰特别是行道树、梅花、桃树等。

(十二)因人为或风害等因素造成树木倾斜及时予以扶正。

(十三)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的破坏、践踏、占用现象,草坪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石头等杂物,对践踏草坪绿篱等及时修复;绿地及草坪不得停放和摆放各种广告牌和自行车等。

(十四)负责对各楼宇内部绿化的管理,草坪、花木及时修剪,无枯枝落叶、无杂草杂物;花盆清洁、美观大方。

(十五)每月做好一次绿化宣传教育方面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

第二十考核机构

后勤管理处牵头,学校成立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小组,参加单位为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安保处、团委各院部及学生代表等相关部门及物业使用人。

第二十考核形式

分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

(一)日常考核

后勤管理处负责日常考核工作。日常考核主要包括后勤管理处日常检查和受理物业使用人投诉。凡属日常检查或物业使用人投诉确属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按《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予以扣分。

(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包括定期向物业使用人征询意见和考核小组定期考核。每3个月,后勤管理处向物业使用人征询1次意见,物业使用人参照《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评分。每3个月,考核小组对相关物业部门进行1次考核,按照《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严格评分。

三十考核分值

日常考核占20%,其中,后勤管理处日常检查和物业使用人投诉各占10%。定期考核占80%,其中,物业使用人评分和考核小组评分分别占20%和60%。

三十一考核结果

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为考核合格线。考核结果在80分(含80)~90分之间时,考核每扣1分,扣罚考核期内0.2%的物业管理费用;考核结果在70分(含70)~80分之间时,考核每扣1分,扣罚考核期内0.5%的物业管理费用;考核结果低于70分,更换相关物业负责人。

第八章

三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2018320

附件: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一)

项目名称:


项目

范围和标准

规定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日 常 管 理

1、工作人员服装统一、整齐,佩戴统一标识,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挂牌持证上岗。

1

服装不统一、佩戴不统一一人一次扣0.2分;没挂牌持证上岗一人一次扣0.2分。


2、设立值班牌、值班电话。随时接受投诉,监督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1

未设值班牌、值班电话一项扣0.5分。


3、员工工作纪律严明,不缺勤、不脱岗。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文明用语见附录a,服务忌语附录b。

1

缺勤、脱岗、业主投诉等一人一次扣0.2分。


4、保洁人员相对稳定,有人员更换情况及时上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1

人员更换没报后勤处备案一次扣0.5分 。


5、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工作台帐完备,有详细的记录;积极主动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及其它工作。

1

人员岗位不明确、台帐不完备、学校重大活动不配合一项扣0.5分。


楼 宇 保 洁

1、每日早晨7:30之前做完行政楼校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接待室、会议室教室走道、卫生间每日保洁2次,会议室会前会后保洁1次。

2

未按时间要求完成一次一处扣0.5分,会议室、教室走道、卫生间等保洁不符合要求一处扣0.5分。


2、按要求做到每日清扫两次;大厅及过道门窗玻璃每周擦拭2次。

3

保洁不到位、业主投诉等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0.5分。


3、负责做好学生活动中心篮球场、卫生间及走道等各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同时做好二层看台日常维护清扫工作,不得有纸削、食物垃圾等。

3

不符合保洁要求一项扣0.5分 ,二层看台垃圾杂物达到10个以上一次扣0.5分。


4、每日负责各楼层垃圾清运工作,垃圾要实行袋装化并运至规定地点存放,垃圾沿途不得抛洒。

2

垃圾没清运未实行袋装化,沿途抛洒等发现一次一处扣0.5分 。


5、保证走廊、楼梯、栏杆、墙壁、门窗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无灰尘,无蜘蛛网;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等应定期擦拭;厕所无污垢、无异味。

3

每一项不符合扣0.5分。


楼 宇

保 洁

6、负责做好各楼宇内的卫生日常保洁工作。

1

保洁不符合要求或教师投诉一处一次扣0.5分。


7、负责各楼宇的屋面及各楼层的下水疏通清理工作,确保下水顺畅,无蓄水。

1

下水堵塞蓄水发现一处一次扣1.0分。


9、确保各楼宇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完好使用;发现未关闭无人使用的水龙头,要及时关闭,各楼道及其他公共区域照明灯按要求及时开关,坚决杜绝“跑、冒、滴、漏”及“长明灯”现象发生。

3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


10、负责学校专家公寓楼宿舍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

1

不符合要求或被投诉一次扣1.0分。


11、各楼宇内公共区域不得摆放个人物品,如自行车等。

2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0分。


1、校园环境(楼宇外区域)应保持整洁,及时清扫,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6

每500平方米内有垃圾数量大于5件扣0.5分。


2、窨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

1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校内垃圾应日产日清,保持无蛆、无蝇,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四壁清洁,周围地面无污渍和杂物。

6

一项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


4、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晨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

5

打扫不及时一次扣0.5分,每500平方米内有垃圾数量大于5件扣0.5分。


5、做好周边环境(楼宇与周围道路与路芽之间)沟、池的维护保洁工作和物业范围内各种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3

发现有杂物、杂草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0分。


6、监督施工单位不得在道路、地面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2

无人管理、垃圾清运不及时一处扣0.5分 。


7、应及时清理校内主要干道的垃圾与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

2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0分。


零 星 维 修

1、有严格的维修和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维修人员,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建立报修档案。

2

一项不符合一次扣0.5分。


2、负责学生宿舍区的维修,维修范围内单件材料费300元以内小型项目的维修(土建除外),300元以上需上报后勤部门。

3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0分。


3、在合同维修范围内接到报修后立即做出反应,报修承接后1日内修复,若不能及时修复的,要有处理措施,并对使用人作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

6

接报、维修不及时或业主投诉一次扣1分。


4、做好宿舍内生活设施设备重点维修维护工作。

4

维修不及时或师生投诉一次扣0.5分。


5、公共部位的照明、安全指示灯和应急灯具确保完好无损。

2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0分。


6、超出维修范围的,应报后勤管理处进行维修,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0分。


7、做好接报记录、维修记录、回访记录和养护记录。

6

一项不符合扣1.0分。



总分:

100




物业管理标准要求及评分细则(二)

内容

范围及标准

规定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绿

1、树木及草坪保存率不低于98% 。

10

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5分


2、马尼拉草坪保证每年修剪1-2次,修剪后留8公分左右的长度,灌木每年适时整形修剪一次。

5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3、草坪内常年清除杂草,树下无大面积杂草,每年适时除杂草四遍以上,保证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每平方米杂草单株数不超过10%。

5

不符合标准一次扣1分。


4、绿篱每季修剪,保证基本平齐度,薪芽枝不超过基准平齐线6厘米长势旺盛季节增加修剪次数。

4

不符合标准一次扣1分。


5、修剪后树枝及时清走,无枯枝,行道树的主干萌蘖不长于10厘米,必须及时清除。

10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


6、养护中发现的死树必须清除后及时补种。

8

不符合要求一处一次扣1分。


7、绿篱树木除虫每年不少于二次,发现虫害增加喷药次数,保证每棵树病树受虫咬食枝叶面积不超过30%,整体树木绿篱受害少于1% 。

4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


8、原有枯树根桩要及时清除。

2

一处没清除扣0.5分


9、干旱、高温季节基本保持有效供水;雨季保证树木草坪无淹死,大面积草坪有排水沟。

6

不符合要求一处一次扣1分。


10、旱季在地表裂缝大于2厘米时,必须灌溉。

2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11、冬季对当年的种植的树木做好防冻保暖。

2

未做防冻保暖措施一处一次扣1分


12、发生病虫害时及时灭治,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冬季对树木(除绿篱、松树等)做好防虫越冬工作,涂生石灰特别是行道树、梅花、桃树等。

4

发现有虫害的一处一次扣0.2分。


13、因人为或风害等因素造成树木倾斜及时予以扶正。

8

执行不及时的发现一处一次扣1分。


14、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的破坏、践踏、占用现象,草坪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石头等杂物,对践踏草坪绿篱等及时修复;绿地及草坪不得停放和摆放各种广告牌和自行车等。

16

有破坏、践踏、占用现象一处一次扣2分,绿地内每300平方米内有垃圾数量大于3件一次扣0.5分。


15、负责对各楼宇内部绿化的管理,草坪、花木及时修剪,无枯枝落叶、无杂草杂物;花盆清洁、美观大方。

6

不符合要求一处一次扣0.5分.


16、每月做好一次绿化宣传教育方面工作。

8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



总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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