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交通高职校职业技术学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运行管理规程-凯发平台k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运行管理,加强安全保密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安全保密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鉴发〔2010〕2号)、《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地市级分库试点机构评估工作的函》(人社厅函〔2010〕3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资源将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或行业规范,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组织开发修订的题库资源和学校聘请专家开发修订的题库资源组成。

第三条 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由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管理、维护及运行。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运行管理工作坚持“严格管理,规范运行,确保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和答案属于国家机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属于工作秘密。


第二章 题库运行基本条件

第五条 学校建立题库运行管理工作小组,明确人员职责分工,完善题库运行的管理设备、保密场所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建立题库资源安全保密制度。明确题库保密资料的范围、保密期限以及使用题库资源的权限;制定试卷服务流程;对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场所等提出具体管理办法;对题库试卷的抽取、审核、印制、发送、保管和销毁等环节的工作提出规范性要求。
第七条 建立题库资源修改备案制度,按规定要求对题库试题所作的修改、补充、删减等操作进行记录。
第八条 建立题库资源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按年度对题库试卷的服务范围、服务对象类别、调用次数以及题库资源的内容存在的技术性问题等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试题难度、效度、区分度等技术参数进行分析。
第九条 题库运行管理采取专人负责制。配备题库管理和技术操作人员,题库管理人员负责题库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安排抽题组卷,总结题库运行情况和统计相关信息等工作。题库技术操作人员负责题库的抽题组卷、保存备份和系统维护等工作。
第十条 题库管理、技术操作人员和参与题库开发、试卷审核、印制、密封等人员均属涉密人员范畴,有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与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第十一条 建立题库室出入登记台帐,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题库室。
第十二条 禁止题库管理、技术操作以外的人员使用题库电脑,禁止将涉密电脑接入互联网或局域网,禁止使用无线输入设备(如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在题库电脑上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 涉密电脑及涉密存储介质的报废、销毁应按相关保密程序进行,并做好报废、销毁台账记录。

第三章 题库运行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题库管理和技术操作人员按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人签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取试卷申请单》抽取试卷清样,并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使用登记表》。未经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通过题库抽题组卷。
第十五条 试卷审核人员按照职业标准和试卷命制要求对试卷清样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核,试卷经审核后方可印制。
第十六条 试卷的打印、印刷、装订必须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分装程序进行,避免错误、漏页现象的发生,不许无关人员阅、记试卷内容。结束后,要彻底清理现场,销毁废卷和样卷,防止试题泄漏,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十七条 题库试卷交接时必须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试卷交接单》,核对试卷袋是否完好,认定职业(工种)、等级、人数、时间是否相符。移交人、接收人必须在交接单上分别签名确认。
第十八条 题库管理人员应根据认定现场考评人员填写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卷质量反馈表》,对试题内容的使用意见、建议,存在的错误等进行记录,并及时做好汇总整理分析等工作。
第十九条 题库管理人员按年度对题库试卷的服务范围、服务对象类别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同时对题库资源内容、题库管理系统存在技术性问题进行汇总分析。
第四章 题库建设
第二十条 每年对题库进行完善和修订。在技术资源开发、修订、审定等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并与参与开发、修订的人员签署《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命题保密责任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规程,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泄密、失密的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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